在反腐阶段,我们省查处了不少招标领域的腐败案件,我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凡是采购中心操作的项目,没有一个领导倒下去,所以在这个成绩面前,我们看到,如何要搞好政府采购工作,如何把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这个平台建设好、运作好,做出成绩,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我现在讲我的三个体会:
第一个体会是充分发挥自身体制上的优势。我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已有14年之久。我通过对《政府采购法》的反复学习和不断实践,得出一个结论:《政府采购法》是适用于集中采购机构的一部行之有效的法律。在这部法律里面,清楚地告诉我们如何把信息、价格在法律规定的方法方式程序下很好地运作,而且在多方面有关部门和整个社会的监管下,搞好这项工作,我们深有体会。所以说,《政府采购法》实际上就是一部适用于集中采购机构运作的法律,我们充分发挥着这个优势。
发挥自身团队的优势。我们现在这支队伍有60余人,我们底下除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部门以外,还建立了政府采购部门,也建立了药品采购部门、海域部门、土地转让的交易、信息运作部门等。有人说政府采购是个执行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是一个监督部门,监管不分,事情肯定要搞糟,但是通过实践,我认为大家在这个认识观念上有一些误区,其实政府采购是有业务监督部门的,这也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还有审计监督部门、监察部门等。《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还有各当事人的监督,再加上我们内部机制的严格管控等。这些都是我们这支团队没出问题的原因。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际上应该是一个优质服务的平台。2016年7月,国家14部委联合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提到关键一点,就是服务。我们实行了良好的服务,所以没出现任何投诉。
除此之外,我们还有我们药品采购,从2009年开始到现在,已经七年过去了。这七年的时间里海南人民感受到了,集中药品采购由政府机构成立的代理机构来操作就是和以前由社会代理机构来操作完全不一样结果。我们的团队具有很大的优势,年轻化、知识化,又掌握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能够很好地处理采购中的每一个问题。
第二个体会是千万不能忽略对员工素质的培养。什么事情都靠人去做。要把事情办好的决定因素是人不是物,所以我们在培养员工素质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我们每年都有学习的计划和安排。
一是思想上的培训。我们要把员工打造培养成敏锐坚定的政治品格,就是要有高度的思想觉悟。
二是具有科学合理的相关知识的培训。没有专业知识不行,没有操作技能不行,没有处理问题的良好方法不行。
三是锐意进取,创新能力的培养。创新其实就是,我们把每个项目完成好,把每个问题独自地处理好,创造出最佳的成绩。
第三个体会是我们必须坦然地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
一是业务监督部门包括财政部门、发改委、住建厅、商务厅、卫计委等。我们要和这些部门经常沟通,我们要主动找上门去,我们遇到问题和他们共商解决的办法。虽然我们现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很辛苦,但是我们一定要把每个项目做到精品,让大家满意。
二是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我们遇到的当事人是许许多多的,方方面面的,来自全国各地,我们不仅要热情地服务,我们提出了“五心”服务,但最重要的是,要用我们的法律知识,要用我们高效优质的操作手段来把每一个项目做好、达到客户满意。原来我们没有一个有效投诉,2016年没有投诉,有效投诉和没有投诉是有区别的,有效投诉就是即使你投诉了,经过处理之后无效,没有投诉就是说没有一个投诉。这就是说做政府采购工作要非常细心,有耐心,有诚心。所以从这个方面讲,我们是很有体会的。
三是内部制度的监督。我们一直以来实行内部机制的分段操作,也就是说在完成一个采购项目的过程中,每一个人只做其中的部分工作,或者两个人或三个人做某一项工作。而不是从头到尾都由一个人操作。这就形成了相互分离、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有效监管机制。
另外,我们有严格的考核制度和第三方评价制度,还有奖罚制度。《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集中采购机构对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进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根据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兼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席传亮在12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的新年演讲整理)